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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08年“港城新韵”连云港市青少年书画协会会员优秀书画作品展览的通知
添加日期:08-04-09 16:00:10  新闻来源: 作者:  点击数: 【打印

各县区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广播电视局(站)、文联、团县(区)委、少工委:

2008 年是改革开放 30周年,连云港解放 60周年,又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,为在未成年人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营造喜迎奥运的氛围,宣传奥运知识、传承奥运文明,更好地推动我市青少年书画活动的开展,促进青少年书画水平的提高,展示青少年的书画艺术才华和我市素质教育的丰硕成果,由市文明办、市教育局、市广播电视局、市文联、团市委、市少工委共同举办、市青少年书画协会承办的 2008年“港城新韵”连云港市青少年书画协会会员优秀书画作品展览,拟定于 200810月举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稿要求

1 、参展资格:凡参加过江苏省文联书画考级、获得 6级以上的市青少年书画协会会员和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会员(少年部)、往年参加全国推新人大赛获奖者、及参加国家、省市级比赛获奖者均可报送作品参展。

 2 、征稿内容:歌颂党、歌颂祖国、歌颂家乡、歌颂改革开放、庆祝奥运、环境保护、校园生活等。

 3 、参赛作品:书法(含硬书)、国画、篆刻、线描、儿童画、素描、水粉画等。

4 、作品规格:书法(四尺竖对开 35× 138)、国画(四尺三开 45× 70);作品需自己装裱后报送,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;欢迎集体组织投稿。

5 、参展作品每件收取展评费 30元,入展作品将收录入由组委会编制的精美画册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,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李祝征任组委会主任,市文明办副主任杨彬、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杨永明、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王克法、市文联副主席武传玉、团市委、少工委副书记张妍任组委会副主任。
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成员为周琳、叶海萍、朱巧玲、杨东风、王刚、刘明,办公室设在市文联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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