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
县区
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广播电视局(站)、文联、团县(区)委、少工委:
2008
年是改革开放
30周年,连云港解放
60周年,又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,为在未成年人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深入贯彻中央
8号文件和省委
11号文件精神,推动在全市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“弘扬‘三创’精神,当好新一代连云港人”系列主题活动,选拔出代表连云港市文艺水平的文艺人才,根据省文联等单位要求,我市决定组织启动
2008年江苏省“朝霞工程”未成年人才艺大赛暨第十五届全国推新人大赛(连云港赛区)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市文明办、市教育局、市广播电视局、市文联、团市委、市少工委。
二、指导思想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
8号文件和省委
11号文件精神,推进《连云港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》
40项目标任务的落实,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,遵循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规律和特点,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普及奥运知识,营造“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”的浓烈氛围,着力培养品德优良、素质全面,具有创业、创新、创优能力的新一代连云港人,充分调动广大未成年人求知进取的积极性,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,使追求理想、追求文明、追求成功成为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导向。
三、活动内容
本次活动的内容为各年龄组才艺比赛。
1
、幼儿组(
5周岁以下,
2003年
8月
31日以后出生):舞蹈(含组合)、体育舞蹈(含拉丁舞、摩登舞)、演唱、器乐、朗诵、书法、绘画、戏曲、曲艺;
2
、少儿组(
5—
9周岁,
1998年
9月
1日—
2003年
8月
31日出生):舞蹈(含组合)、体育舞蹈(含拉丁舞、摩登舞)、演唱、器乐、朗诵、主持、小品、书法、绘画、戏曲、曲艺、影视表演;
3
、少年组(
10—
15周岁,
1992年
8月
31日—
1998年
8月
31日出生):舞蹈(含组合)、体育舞蹈(含拉丁舞、摩登舞)、演唱、器乐、朗诵、主持、小品、书法、绘画、戏曲、曲艺、影视表演;
4
、青年组(
16—
35周岁
,
1992
年8
月31
日
以前出生):舞蹈(含组合)、体育舞蹈(含拉丁舞、摩登舞)、演唱、器乐、朗诵、主持、小品、书法、绘画、戏曲、曲艺、影视表演;
5
、各参赛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处赛事规则。
四、组织机构
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,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李祝征任组委会主任,市文明办副主任杨彬、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杨永明、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王克法、市文联副主席武传玉、团市委、少工委副书记张妍任组委会副主任。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成员为周琳、叶海萍、朱巧玲、杨东风、王刚、刘明,办公室设在市文联。
本次活动将评选优秀组织奖,对积极参与活动、组织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好参赛选手推荐工作。
五、奖项设置
1
、
X项目特别大奖(各项目第一名);
2
、
X项目十佳奖;
3
、
X项目十优奖;
4
、
X项目新人奖;
5
、优秀组织工作奖和组织工作奖(该奖项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选)。
六、时间安排
各项比赛报名工作于
4月下旬正式启动,
6月上旬集中展示。连云港赛区获奖选手将于
7月上旬赴省赛区参赛,获省“特别大奖”、“十佳”、“十优”的选手,将于
7月
23日起,分批赴北京参加全国总决赛。
七、工作要求
(
1)组委会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,加强指导,整合资源,积极有序地推进才艺比赛的开展。
(
2)各负责单位要认真拟定实施方案,制定具体措施,精心策划、精心组织,各负其责,狠抓落实,认真搞好各项比赛,各责任单位的实施方案须报市大赛组委会审核。
(
3)各县区文明办要做好组织统筹工作,推动各项比赛活动顺利开展,并协调新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,做好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。
八、报名地点
连云港市文联事业发展部
地址:新浦区海昌南路
17号市文联三楼
联系人:杨东风
电话:
85418018
82399668
13056091999
